德文的名詞在句子裡會依照語意上所扮演的角色,以不同的「格」(Kasus)的形式出現。例如一個名詞在句子裡扮演的是主詞的角色,就必須以「主格」(Nominativ)的形式出現,若是在句子裡扮演的是受詞的角色,就必須以「受格」(Akkusativ)的形式出現。
例如:
Mein Bruder studiert in Taichung. 我兄弟(哥哥或弟弟)在台中念大學。
Ich rufe meinen Bruder an. 我打電話給我兄弟(哥哥或弟弟)。
第一個句子裡的我兄弟(mein Bruder)是主詞,所以必須以主格的形式出現。
第二個句子裡的我兄弟(meinen Bruder)則是受詞,所以必須以受格的形式出現。
名詞在句子裡一共有四格的形式,分別是主格(Nominativ)、所有格(Genetiv)、間接受格(Dativ)以及受格(Akkusativ),也有人直接用數字編號,稱之為第一格、第二格、第三格及第四格。
事實上,由上面的例句可以知道,絕大部分的名詞在不同的格裡形式都是一樣的。只有少數的名詞會依格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形式。
例如下面的對話:
A: Kann ich mit Herrn Lin sprechen? 我可以跟林先生講話嗎?
B: Herr Lin hat das Haus gerade verlassen. 林先生剛離開了。
第一句裡的先生(Herrn)是間接受格的形式,第二句裡的先生(Herr)則是主格的形式。
但由於絕大部分的名詞在不同格裡的形式都一樣,所以格的形式通常會由名詞前面的冠詞(Artikel)表現出來。像是最開頭的例句裡的我兄弟(mein Bruder 及 meinen Bruder),當中用到了陽性名詞 Bruder 在主格的所有格冠詞「我的」(mein),以及在受格裡的所有格冠詞「我的」(meinen),來分別表示 Bruder 這個字是在主格以及受格。
因此,德語的冠詞除了表達自己本身的意思(例如:一個、這個、我的、你的、他的、…)之外,在文法上還有表達名詞在不同格裡的功能。所以需熟記冠詞在不同格裡的形式,下面舉例定冠詞(definiter Artikel)與不定冠詞(undefiniter Artikel)在不同格,以及後面接不同性別名詞的形式:
定冠詞(definiter Artikel)
| Nominativ | Genetiv | Dativ | Akkusativ | |
| 陽性名詞 | der | des | dem | den |
| 中性名詞 | das | des | dem | das |
| 陰性名詞 | die | der | der | die |
| 複數名詞 | die | der | den | die |
不定冠詞(undefiniter Artikel)
| Nominativ | Genetiv | Dativ | Akkusativ | |
| 陽性名詞 | ein | eines | einem | einen |
| 中性名詞 | ein | eines | einem | ein |
| 陰性名詞 | eine | einer | einer | eine |
| 複數名詞 | 無 | 無 | 無 | 無 |
不用擔心,上面的表格看似複雜,其實可找出一定的規則,最重要的是要常練習,再複雜的文法規則也能駕輕就熟。

